蛋仔 发表于 2024-5-1 21:37:10

离婚冷静期,绝非杀人借口!

4月25日,广州中院依法对被告人赵留超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,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杀人犯赵留超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至此,死者周某霞在天之灵得以告慰。
这真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。赵留超和周某霞本是夫妻,但两个人婚后过得并不好,主要是赵留超总是对周某霞家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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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7月,忍无可忍的周某霞向法院提交了离婚申请,随后按照法律两人进入离婚冷静期。
但在冷静期期间,赵留超“态度强硬”要求与周某霞见面。在赵留超的胁迫之下,周某霞不得不与之见面。
为了以防不测,周某霞还特意带上妹妹以及哥哥等五名男子前往见面地点。
结果意外还是发生了:
赵留超没有说任何话,而是直接拿刀捅人。他先捅伤周某霞哥哥等几名男子,后持刀追赶周某霞,周某霞拼命跑,摔倒在保安亭附近,赵留超拼命捅周某霞,捅了七八刀。
周某霞就这样被当街杀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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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终,赵留超因为主观恶性大,犯罪手段残忍,后果严重,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。
这件事情很恶劣,但并不复杂。
但事情发生之后引发了很大讨论,有不少人将周某霞的不幸死亡与“离婚冷静期”联系在了一起。

他们指责是“离婚冷静期”导致赵留超有机会杀死周某霞。

但这种指责是不理性的。
一个杀人犯杀人,跟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并没有什么联系。

换而言之,就算没有离婚,就算不是在离婚冷静期,就算已经离过婚了,赵留超也照样有杀死前妻的可能。
那些在婚姻内杀人,或者离过婚杀人的案件难道还少?
难道说那些杀人犯杀人的理由是因为“婚姻”,又或是因为“社会”?
这跟拿一把刀把人杀死之后说“是刀的错”又有什么不同呢?
说到底,杀人不是因为有“离婚冷静期”,而是因为这人心胸狭窄、脾气暴躁且穷凶极恶。
这是一起典型的故意杀人案件,案情并不复杂但情节却极为恶劣,与离婚冷静期并没有什么实质联系。
因为,畜生绝不会因为吃什么饲料而改变性情!
所以,也不要再拿这件事情攻讦法律设置的离婚冷静期。
冷静期,绝不是杀人犯的借口!

SanS三石 发表于 2024-7-3 18:35:06

ぼんぼ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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